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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名稱

越南代辦-五年多次簽證(越南籍配偶)-急件

售價
TWD 2,600
辦理天數
10 個工作天(週六、週日、國定假日及該國公眾假期不算工作天)
證照效期
5年
所需資料
  1. 護照影本 (2份)
  2. 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(背面請填妥申請人姓名且照片規格請參閱備註欄) (2份)
  3. 三個月內全戶詳細版戶籍謄本正本(不可省略記事)【※越南配偶須在同戶籍內(詳細請參閱備註欄)】 (1份)
  4. 越文結婚證書影本 (1份)
  5. 台灣地址+電話及越南電話 (1份)
資料繳交方式
以掛號寄到【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49號2樓/易遊網客服中心收(信封上請註記訂單編號)】,或送交易遊網各門市客服人員代為物流到台北總公司辦理
* 客服人員將於收件後一個工作日內和您確認。
備註
檢附申請所需文件、證件及資料
(1) 至少一年以上效期之護照影本,若未滿五年將核發至護照到期日前半年效期(請註明入越日期) 
(2) 越南籍本人未入戶籍者或越南籍配偶的配偶欄空白請提供以下文件
* 越文結婚證書正本+影本(正本會歸還)
* 最新面談通知單(越文結婚證書生效日1年內不用附上)
* 越南籍本人護照影本
* 越南籍本人身分證影本
(3) 歸化國籍證明書影本(越南配偶改名且中文翻譯的結婚證書與戶謄本不同才需附上)
(4) 未過期舊簽證需繳回
(5) 須A4白色紙張按原比例影印,不可縮小或放大列印
(6) 請勿變更規格及使用廢紙
(7) 資料、人像、圖案都要清楚以及顏色不能太深或太淺。
(8) 不接受傳真本、拍攝本、電腦列印數位、合成照片。
(9) 不能另外註明文字、數字、符號。

※照片規格:
照片規格說明
6個月內所拍攝彩色半身、正面、脫帽、五官清晰、白色背景、不得配戴有色眼鏡、不得配戴眼鏡、(眉、 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)等清晰不遮蓋、照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。

其他注意事項
•2015 年 7 月 1 日起,十四歲以下的旅客入境越南相關規定:
持非越南護照十四歲以下之旅客,必須與父母、法定監護人或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:
C.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:旅客須先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申辦相關手續。
D.如果旅客沒有父母、法定監護人或是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時:
(a).12 歲以下的旅客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 UM 服務。
(b).12 歲以上到 14 歲的旅客則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 YP 服務
•進入越南日期一定要正確(為簽證生效日期),不可在簽證生效日期之前入境, 且需在簽證有效期限之前離開, 下件後因個人因素更改日期則需另外付費。
(例如:10/2入越,簽證從10/2開始生效,10/1之前無法使用該簽證。)
• 人不在台灣可辦理

•提醒您:簽證處偶有退補件之通知,工作天數須重新計算,建議您預留較寬裕的辦件時間,以免耽誤出國日期。休假日依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為準,若該處有臨時休假,恕無法及時通知。建議您申辦前查看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,以免影響出國事宜。
※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辦理簽證之相關規定及費用,以送件時簽證處之公告為準。

• 辦事處有權依照申請個案之需要對申請人提出額外相關文件的要求
• 辦事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,辦事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。
• 申請書上所填內容、檢附證件及照片請確實無訛,如有不實將產生法律責任
• 已送件訂單不得改辦及撤件
• 送件後未獲核准者,概不退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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